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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泉将办建党98周年建国70周年书画摄影赛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9-03-28  浏览次数:693   状态:状态
书画展截稿日期 至 2019-06-10
书画展主办单位 县总工会、县文联、县司法局
书画展征稿启事说明
石泉县庆祝建党98周年建国70周年
“当好主人翁·建功新时代·助力新发展”
书画摄影大赛暨法治宣传活动方案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纪念中国共产党建党98周年,新中国成立70周年,展示石泉近年来的新变化、新风采,丰富广大干部职工的精神文化生活,加强普法宣传,举办本次活动。

一、指导思想

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加强法治建设宣传,加快推进“三宜”石泉建设、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建功立业,树立崇尚“劳动光荣、建功光荣、圆梦光荣”思想,大力弘扬主人翁精神,立足本职岗位,拼搏进取工作,在全县上下营造尊崇法治、加快发展的浓厚氛围,展示我县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征程中“石泉十美”的风采魅力。

二、活动主题

以“当好主人翁•助力新发展•建功新时代”为主题,通过书画、摄影作品,展示石泉各项事业发展的新成就,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弘扬劳模精神,弘扬法治精神。

三、举办单位

主办单位:
县总工会  县文联  县司法局
协办单位:
陕西巴人文化公司

四、参加对象

各单位工会组织,各镇司法所、文化站,各文艺社团(协会),县内专兼职文艺工作者。

五、活动内容

(一)书画大赛。





1.书法作品:书体不限,作品规格不小于四尺整纸,以竖幅式为主,横幅式为附,且竖幅式长不超过六尺,横幅式长不超过六尺。
2.绘画作品:国画、油画、水粉、水彩等均可。作品规格不小于四尺整纸,竖幅横幅长不超过六尺。
3.所有报送作品应注明作品名称、作者姓名,专题作品请附文字说明,每人至少报送1件法治类作品。
4.获奖作品的装裱、镶框工作由组委会安排。

(二)摄影大赛。





1.作品主题。重点围绕“三宜石泉”建设、脱贫攻坚、法治建设、新民风建设等为主题,进行摄影创作。参赛作品必须是在石泉本地拍摄。
2.作品提供。只需提供提供电子照片原图(JPG格式),象素不小于4M。必须系供稿人首创,已经公开发表发布的不收取。严禁抄袭、盗图。每人报送总数量不限,可以报单张作品,也可以组图,至少一张法治类作品。
3.其他要求。相机、手机照片不限,花鸟虫鱼等作品不收取。参赛作品可作简单的明暗、对比度、饱和度、反差等调整,拒绝电脑合成照片参赛。  
4.所有报送作品应注明作品名称、作者姓名、创作地点,附文字说明。注明作者姓名及通讯地址、联系电话。

六、征稿时间

发文之日起,截止到2019年6月10日止。

七、奖项设置

1. 书法绘画作品:评出一二三等奖和优秀奖,其中一等奖3名,二等奖4名,三等奖6名,优秀奖25名。
2. 摄影作品:评出一二三等奖和优秀奖,其中一等奖2名,二等奖3名,三等奖5名,优秀奖20名。

八、活动安排

1.启动仪式。通知相关部门和摄影、书画文艺人士,在人民广场举行。时间暂定于3月下旬。
2.创作阶段。3月-5月上旬,参赛人自行开展创作。
3.评审阶段。5月中下旬,由组委会邀请评委进行评审,确定参赛作品获奖格次。
4.展示阶段。对获奖作品,进行两轮展出。第一轮,6月上旬,组织获奖作品在中坝作坊小镇进行集中展出,并对获奖人进行表彰。第二轮,6月中旬,对获奖作品在人民广场进行公开展出。

九、组织领导

1.组织机构
成立石泉县庆祝建党98周年建国70周年“当好主人翁•建功新时代•助力新发展” 书画摄影大赛暨法治宣传活动组委会,组成人员如下:
主  任:李  斌  县委常委、宣传部部长   
副主任:张诗泉  县总工会党组书记、主席 
蔡方毅  县司法局党组书记、局长 
王洪宝  县文学艺术界联合会主席 
成  员:李  勇  县总工会副主席         
崔世钰  县司法局副局长         
陈国盛  县总工会兼职副主席、陕西巴人文化公司董事长、总经理
各镇各部门工会主席、分管法治工作的领导
组委会下设办公室,由王洪宝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各项赛事活动的具体组织、协调、领导讲话、作品收集、评审、宣传报道等工作。

2.部门分工
县总工会:负责活动综合协调、质量把关等。
县司法局:负责活动组织、组织系统干部职工参加活动,进行法治宣传,观看作品、参加启动、颁奖仪式。
县文联:负责作品征集、书画作品装裱、作品评审、组织启动仪式、表彰仪式,邀请县级领导出席活动。
各镇各部门:动员本辖区、本行业、本系统和单位干部职工、文艺工作者、爱好者积极创作作品,参加活动。

十、活动要求

1.本次大赛不收参赛费、不退稿。主办单位对参赛作品有权在媒体、画册、展览以及其他相关宣传活动中使用(商业广告除外),并不再支付稿酬,作者有署名权。
2.法律问题。投稿者应保证拥有该作品独立、完整的著作权,保证投送的作品不侵犯第三人的包括著作权、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等在内的合法权益。作品涉及的著作权、肖像权和名誉权等法律问题,由投稿者自行负责解决并承担责任,主办方不承担由此所产生的法律责任。参赛者一旦投送作品,即视为同意并遵守以上规则。
3.作品所有。参赛作品其所有权归主办单位。
4.具体联络。县文联王洪宝 
手机号:13992506478  
QQ邮箱: 373608321@qq.com
联系方式
联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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