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画家二维码,扫一扫查询更便捷
弘扬抗美援朝精神全国诗书画艺术大赛征稿通知
当前位置: 首页 » 书画展征稿 » 书画展 » 正文

黑龙江省第二届高校师生美术书法作品展征稿通知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9-07-22  浏览次数:259   状态:状态
书画展截稿日期 至 2019-09-25
书画展主办单位 黑龙江省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黑龙江省中华文化促进会 黑龙江省教育厅艺术教育委员会、哈尔滨师范大学美术学院、黑龙江省美术家协会、黑龙江省书法家协会
书画展征稿启事说明
、展览主旨
为庆祝新中国成立70周年,弘扬中华文化,促进艺术交流,特举办黑龙江省第二届高校师生美术书法作品展。近几十年来,黑龙江省高校美术教学发展迅速,并逐步显现出自身独特的人文特色。黑龙江各高校教师与学子们辛勤耕耘、锐意创新,为我省艺术事业的发展增添了新的力量和风采。本次展览以展示黑龙江省高校师生美术创作现状为主旨,目的在于展现黑龙江艺术多年来的探索成果,以推动黑龙江高校美术教学与艺术创作的发展。
二、展览名称:
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黑龙江省第二届高校师生美术书法作品展
三、展览时间:   
2019年10月21日——25日
四、展览地点:   
黑龙江龙美美术馆
五、办展单位
主 办
黑龙江省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黑龙江省中华文化促进会
黑龙江省教育厅艺术教育委员会
哈尔滨师范大学美术学院
黑龙江省美术家协会
黑龙江省书法家协会
承 办
哈尔滨师范大学美术学院中国画系  黑龙江文化艺术培训中心
协  办
龙美美术馆
六、组委会
主     任    傅道彬  才  起  陈永芳  
副 主  任    赵云龙  张  戈  张树新 
委     员    李振宇  胡志平  张润林  孟宪德
                  刘 钻  李  岗   王广贺  杨志辉  栾  升 
办公室主任   姜英俊  姜  巍  杜学辉  于海波
办公室成员   刘  森  仲伟然  王  娟  巴  奕
七、评选委员会
展览组委会聘请专家组成。
主      任    张  戈  张树新  李振宇
评     委   (待定)
八、作品要求
凡未参加过黑龙江省首届高校师生展的作品均可应征。作品内容健康向上,符合时代发展主流,题材、风格、形式不限。作品装裱后最长边不超过240cm(高)X 200cm(宽)。
   本次展览参展作者范围:全省高校在编教师与在校大学生(包括2019年应届毕业生)
本次展览画种范围:中国画、油画、水彩、版画、漆画、雕塑(陶艺)、书法(篆刻、书刻)。
九、作品报送
(一)初评
1.本次展览采用电子方式投稿(不收作品照片)。图片要求统一为tif格式高清晰度画质,像素至少在6MB以上,颜色与原作接近,并请注明作者身份(教师或学生)、作品题目、尺寸(单位:厘米),作者姓名、地址、电话,并关注书法征稿。
2.展览电子图片接收指定邮箱:
教师作品接收邮箱:571663@qq.com
收件人:刘  森   电 话:186 4568 8753
学生作品接收邮箱:2681626876@qq.com
收件人: 王  娟   电 话:188 0043 0478
3.参评作者每人报送1幅作品参评。
4.报送作品照片及参评的时间为2019年9月21日---25日
(二)复评
1.初评结束后,我们将以短信或电话的形式通知初评结果。
2.进入复评的作者,请于2019年10月15日--17日,将原作(自行装框, 并于作品背面右下角注明作者身份(教师或学生)、作品题目、尺寸、作者姓名、地址、电话),送至指定地点(龙美美术馆--黑龙江省哈尔滨市松北区龙川路1140号)。
联系人 王  娟   电 话:188 0043 0478
3.作者须严格按照征稿通知的作品尺幅要求送件,如超尺寸,组委会有权拒收。
4.送原作需提供作者本人在校学习或2019年应届毕业证明材料。
十、作品评选及待遇
本次展览拟展出200件入选作品,拟设金奖10名、银奖20名、铜奖  30名、优秀奖70名(评审专家以无记名方式投票评选产生),获奖与入选作品件数根据送选作品数量和质量适当调整,在书法征稿发布,获奖作品可作为省美协、书协会员的一次入会条件。
十一、退 件
展览结束三日内,请作者取回作品,过期不候。
十二、其 他
(一)本次展览不收取任何费用。
(二)本次展览凡与作品原件和作品电子图片及邮件送达等相关事宜均应遵循本征稿通知的各项条款。
(三)由于宣传和推广需要,主办方拥有针对参展作品的摄影、出版、宣传及展览纪念品开发等影像复制权,并可以在相关媒体、网络长期刊载。
(四)作者及作品等相关信息要标注清晰准确。
(五)作品送件请务必在规定时间内送达,逾期不予受理。
(六)参展作品送件和退件所产生的费用均由参展作者自行承担。
(七)在展览活动期间,由主办方负责作品安全,如因不可抗拒因素造成的损失,主办方不承担相关责任。
十三、展览解释
展览组委会享有针对本次展览各项规则的最终解释权。凡送作品参加本展览的作者,应视为已确认并将遵守本征稿启事的各项规定。
联系方式
联系人:
 
[ 书画展征稿搜索 ]  [ 加入收藏 ]  [ 告诉好友 ]  [ 打印本文 ]  [ 违规举报 ]  [ 关闭窗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