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弘扬抗美援朝精神全国诗书画艺术大赛征稿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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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届中国西安碑林书法大赛征稿启事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0-06-10  浏览次数:253   状态:状态
书画展截稿日期 至 2020-07-20
书画展主办单位 中共西安市碑林区委员会、西安市碑林区人民政府、西安碑林博物馆、西安日报社
书画展征稿启事说明

西安碑林,不仅是东方石质文化的宝库,也是历代书法艺术珍品的荟萃之地,更是中国书法艺术的源头和基地,享有“书法艺术故乡”的美誉。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文艺工作座谈会和中国文联第十次全国代表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进一步传承和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推动书法艺术事业繁荣发展,决定举办第六届中国西安碑林书法大赛。现将征稿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举办单位
指导单位:
陕西省书法家协会
中共西安市委宣传部
主办单位:
中共西安市碑林区委员会
西安市碑林区人民政府
西安碑林博物馆
西安日报社
承办单位:
中共西安市碑林区委宣传部
西安市碑林区文化和旅游体育局
西安市碑林区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西安碑林书法艺术研究院
 
二、组织机构
1.组委会:由举办单位的有关成员共同组成。
2.评审委员会:邀请中国书协评审委员会专家及省书协专家组成本次大赛评委会。
 
三、征稿要求
1.征稿范围:
        凡年满18周岁的国内外书法爱好者均可投稿。
2.作品要求:
(1)内容:以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为基调,内容积极,健康向上,古今诗词、联、赋等均可,体裁不限。尤其欢迎以“东方翰墨 笔意碑林”为主题,展示碑林文化内涵的书法作品。书写古代诗文者,应注意使用权威版本,保持内容的准确连贯和相对完整。
(2)规格:书体不限,作品尺寸为六尺以内(含六尺),竖式。所有作品请勿装裱(不收册页、手卷及篆刻作品)。
(3)数量:每位作者投稿数量不超过两幅,每一种书体只能投寄一幅,所有作品必须一次性投齐,禁止重复投稿。征稿期间不办理换稿、退稿等事宜。不符合要求者不予评审。
(4)落款:书法作品落款请使用真实姓名,勿使用笔名、艺名。
3.本次大赛不收参评费。限于人力,作品不予退稿。
4.填写信息:
(1)请在书法作品背后右下角用铅笔正楷注明姓名、性别、身份证号、通信地址、邮编、联系电话、作品书体、作品名称。所有作品请一律附释文。
(2)为了便于登记,请认真填写《第六届中国西安碑林书法大赛投稿登记表》,请在书法征稿服务号下载,连同身份证复印件、作品释文,随作品一并寄出。
5.书写材料:
        为便于评审、装裱和展示,投稿作品应选择高质量专业书画用纸,避免使用易折断、破损的纸张。本次展览不接收非纸张类材料创作的书法作品(绢类除外)。作品不提倡形式制作上过度拼接粘贴、染色做旧、故意涂抹等。
 
四、评审
1.由本次评委会制定评审细则、评审工作流程、评委守则、明确违规的处理办法,阳光公正评审。
2.本次评审将分为初评和复评。严查代笔和抄袭行为,凡经确认投稿作品为代笔或抄袭他人作品者(含古代碑帖集字、集联,已在公开出版物发表的古今作品),将取消获奖和入展资格。
3.文字审读:评审中,加强对书写内容、文字正误、篆法、草法的审查。提倡文化内涵,注重文字规范。
 
五、展览日期及地点
        展览将于2020年10月在西安展出。
 
六、作者待遇
        本次大赛将评出优秀奖20名,每人奖金3000元(税后),入展奖150名。获奖者颁发荣誉证书并赠送《第六届中国西安碑林书法大赛作品集》一册。
 
七、征稿日期
        自本启事公布之日起征稿,2020年7月20日截稿。截稿日期以当地邮戳或快递公司受理日期为准,拒收逾期投稿作品。
 
八、收稿地址及联系方式
收稿地址:(710043)陕西省西安市碑林区火炬路1号西安碑林书法艺术研究院
联系人:付旋  白佳辰
联系电话:029-83263968  15596736971

九、其他事项
1.凡投稿者视为认同并遵守本启事各项规定。
2.主办单位对入展作品有展览、研究、摄影、录像、出版及宣传权。
3.本征稿启事解释权归西安市碑林区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4.请扫描二维码关注公众号,下载《第六届中国西安碑林书法大赛投稿登记表》并关注本次大赛进展情况。
联系方式
联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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