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画家二维码,扫一扫查询更便捷
弘扬抗美援朝精神全国诗书画艺术大赛征稿通知
当前位置: 首页 » 书画展征稿 » 书画展 » 正文

庆祝红军长征胜利85周年全国诗书画大赛征稿通知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1-05-01  浏览次数:266   状态:状态
书画展截稿日期 至 2021-05-31
书画展主办单位 中国春风书画院
书画展征稿启事说明
中国工农红军在中国共产党的正确领导下,在以毛泽东主席为首的正确指挥下,从井冈山出发,经过湖南、贵州、广西、云南、四川等省份,经过大大小小的战斗无数遍,其中有著名的湘江战役、遵义会议、四渡赤水战斗、飞夺泸定桥战斗、爬雪山过草地等艰难险阻,在敌人的围追堵截中前进!在消灭敌人中前进!红军一次次粉碎敌人的围剿,最终到达了陕北延安!取得了伟大的胜利!为了庆祝红军长征胜利85周年,中国春风书画院特举办:庆祝红军长征胜利85周年全国诗书画大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办单位:
中国春风书画院           
二、协办单位:
1、中国长城书画院
2、中国长城艺术馆
3、中国书画研究
4、南粤鸿福茶业有限公司
5、广州粤海家用电器有限公司
三、艺术媒体支持单位:
1、中国书画杂志
2、中国书法报
3、中国美术家网
4、张雄艺术网
5、中国书画报
四、评选:
1、大赛评选出:一等奖作品100件;二等奖作品200件;三等奖作品300件;创作奖作品若干件。
2、获奖名单在:在艺术媒体公开发布!
五、获奖待遇:
1、一等奖作者:奖励获奖证书一册,奖励上等毛笔一支,奖励《名家作品集》一册,奖励市场价值5000元的名家作品一幅(4尺横幅书法精品);
2、二等奖作者:奖励获奖证书一册,奖励《名家作品集》一册,奖励市场价值4000元的名家作品一幅(4尺横幅书法精品);
3、三等奖作者:奖励获奖证书一册,奖励《名家作品集》一册,奖励市场价值3000元的名家作品一幅(4尺横幅书法优品);
4、创作奖作者:奖励获奖证书一册,奖励《名家作品集》一册,奖励市场价值2000元的名家作品一幅(4尺横幅书法良品);
5、没有获奖的作者:奖励《名家作品集》一册,奖励市场价值1000元的名家作品一幅(4尺横幅书法好品)。
6、所有获奖作者的:获奖证书一册、上等毛笔一支、《名家作品集》一册、名家作品一幅,最迟在2021年6月5号左右寄出。(邮寄费用:画院出)
7、所有投稿作品由画院收藏,画院向获奖作者颁发获奖收藏证书!(邮寄费用:画院出)
8、获奖艺术家有资格加人画院:一等奖作者按要求可以申请任职画院名誉院长;二等奖作者按要求可以申请任职画院副院长、秘书长;三等奖作者按要求可以申请任职画院理事、院士。终身艺术职务荣誉!永久宣传!画院颁发:荣誉证书!
9、画院官方网站永久记载、宣传:名誉院长、副院长、秘书长、理事、院士名单,艺术职务、艺术简历、代表作品,以及艺术家创作采风照片,学术文章等。
六、参赛要求:
1、作品内容:书写赞美红军长征的文章为主,表现红军的光辉形象为主;书写、表现其他进步的内容亦可。大胆畅想,大胆创作,大胆展示自己的艺术水平。
2、 投稿书画作品形式不限,风格不限,尺寸不限,作品不用装裱。作品力求有个性,有功力,有思想。
3、投稿作品形式:自作古体诗作品,自作新诗作品,钢笔书法作品,毛笔书法作品,油画作品,摄影作品,动漫作品,中国画作品,素描作品,水彩、水粉、剪纸作品、以及篆刻作品等等都可以投稿。
4、投稿作者年龄不限,特别欢迎广大的青少年艺术作者投稿,特别欢迎广大的老年艺术作者投稿。
5、投稿作者另外用1张小纸楷书写上:姓名,年龄,详细地址,手机号码。(作品背面不用写了)。 有简历的,再用另外1张纸写上个人简历,和作品一起寄出。
6、投稿作品件数:原则上每人只投1件作品,最多投3件作品。(投稿作品邮寄费:作者出)
7、参赛费用:每人380元。会使用微信的艺术家参赛,可加画院微信,参赛费直接微信转,方便。画院确认收到即生效!
不会微信的艺术家参赛,参赛费可以在银行24小时柜员机汇,参赛费凭证或凭条、与作品一同寄出,没有参赛费的作品不参加评选。
8、欢迎国内外研究书画摄影艺术和从事其他艺术研究的人士投稿。
9、画院严格执行赛事的各项条文的实施,力求把赛事办得让大家比较满意的赛事。
10、参赛费用汇入:
画院微信号13927801027(微信转)
工商银行卡号 621226  2005  00382  7034 (户名:赖*安)            
邮政银行卡号6217  9958  20003  222470(户名:赖*安)
七、投稿作品时间:自广告发布之日起至2021年 5月30日止,以作者寄出地时间为准。
八、收件地址:
广东省韶关市曲江区马坝桃园路东18号(邮编:512100)     
中国春风书画院办公室 (收)  
办公室电话/微信:13927801027
       
        
九、主办权:主办单位对参赛作品有展览、研究、摄影、录像、出版及宣传权。
十、凡送作品参评、参赛作者,应视为已确认并遵守征稿启事的各项规定。
 
 





联系方式
联系人:
 
[ 书画展征稿搜索 ]  [ 加入收藏 ]  [ 告诉好友 ]  [ 打印本文 ]  [ 违规举报 ]  [ 关闭窗口 ]